泰豐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處分桃園縣中壢市普義段855地號土地

股票代號:2102 泰豐
發布時間:2001-06-04
主旨:公告本公司處分桃園縣中壢市普義段855地號土地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 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座落於桃園縣中壢市普義段855地號土 地。 2.事實發生日:90/06/04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4,482.14坪(14,817平方公尺),總金額新 台幣壹拾億捌佰肆拾捌萬壹仟伍佰元整。(以每坪新台幣貳拾貳萬伍仟元計)。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 免揭露其姓名):德斯高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 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 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約新台幣柒億餘萬元。 該處分利益將依相關法令規定入帳處理。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第一期簽 約金約新台幣100,000,000元整,第二期新台幣400,000,000元整(取得建築執照後十 五天內付清),第三期尾款新台幣508,481,500元整(取得營業執照)。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 決定方式: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中華不動產鑑定中心(股)公司及大華不動產 鑑定(股)公司之鑑價。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 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並應公告 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專業鑑價機構名稱:中華不動產鑑定中心(股)公司及大華不 動產鑑定(股)公司。鑑價結果:總值新台幣玖億捌仟陸佰零柒萬壹仟參佰伍拾元整(中華 不動產)。總值新台幣玖億陸仟參佰陸拾陸萬陸佰參拾柒元伍角整(大華不動產)。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 限情形(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 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 適用。 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理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