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9/14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973,966,49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9/15~100/11/1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2.00~5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8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7年買回24,775仟股;
99年買回30,925仟股;
100年(截至本日)買回29,215仟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99年執行率99.76%;
100年(截至本日)執行率99.71%.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0.9.14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公司
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次南港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預計買回股份,
依其所定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該公司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
預計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
,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另其所擬定之
買回價格區間為42元至50元間,與南港公司近期股價區間相近,
本會計師認為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