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5
2.增資資金來源:99年度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40,628,686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6,286,86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無償
配發新股,本公司現行實收資本額6,771,447,800元,計677,144,780股,每仟股無
償配發新股6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分別由股東自行與其他
股東歸併壹整股配發之,並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歸併,
其不歸併或不足壹股部分,依公司法240條之規定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至元為止),
其股份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以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所配發股票股息其每股配發股息之計算係以現行實收普通股
股本677,144,780股計算之,如嗣後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庫藏股尚未轉讓
予員工認購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按除
權基準日流通在外股數,依比率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