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息新台幣338,572,390元(每股約新台幣0.5元)。
股票股息新台幣406,286,860元(每股約新台幣0.6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無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故每股盈餘無需設算。
(2)本次所配發現金股息及股票股息其每股配發股息之計算係以現行實收普通股
股本677,144,780股計算之,如嗣後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庫藏股尚未
轉讓予員工認購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發股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
事會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