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第五次買回庫藏股相關資訊.

股票代號:2101 南港
發布時間:2011-02-16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第五次買回庫藏股相關資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2/1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41,389,58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2/17~100/04/1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8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2.00~50.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7.10.13~97.10.28第二次買回24,775仟股; 99.03.22~99.5.5第三次買回22,967仟股; 99.05.25~99.07.20第四次買回7,958仟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分批買回策略 第二~四執行率分別為99.10% ; 99.86% ; 99.48%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00.2.16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1)轉讓股份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轉讓種類為普通股, 相關權利與義務與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2)轉讓期間:依法自買回股份之日起3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3)受讓人資格:本公司員工服務年資年滿6個月(不含外勞工). (4)轉讓程序:依法自買回股份之日起3年內.授權總經理分次轉讓予員工. (5)約定每股轉讓價格:以實際買回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 公司辦理已發行普通股再增加者,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6)轉讓後之權利義務: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 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利與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7)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義務事項:依轉讓辦法辦理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公司 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次南港公司為為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預計買回股份轉讓 予員公,依其所定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該公司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 預計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 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另其所擬定之買回價格區間 為42元至50元間,與南港公司近期股價區間相近,本會計師認為尚無重大 不合理之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