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岡山區本工路17號(岡山本洲工業區服務中心二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修正「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四)訂定「道德行為準則」案。
(五)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案。
(六)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二)承認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一)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修訂公司章程案。
(三)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四)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5/3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92-1條規定,本公司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受理股
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內容如下:
(一)提名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單一或共同持有)股東。
(二)提名方式:以書面方式向公司提出符合應選人數之候選人名單,並檢附候選人學
(經)歷、當選後願任承諾書、獨立董事聲明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
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提名受理期間:100年3月28日至100年4月7日止(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
達者為限)
(四)受理處所地址: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一路1號本公司財務部。
二、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本公司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受理
股東提案權內容如下:
(一)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單一或共同持有)股東。
(二)提案方式:以書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
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三)提案受理期間:100年3月28日至100年4月7日止(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
送達者為限)
(四)受理處所地址: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一路1號本公司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