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10/2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本公司依法可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58,554,713元
本次計劃擬買回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89,931,672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1/10/24~91/12/23
6.預定買回之數量:5,656,080股。
7.買回區間價格:預計買回之每股價格為新台幣8.25元至15.9元之間;惟股價若跌破買
回股份之區間價格下限,仍可繼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有價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3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數量0股;金額0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0,000,000股;已依規定就實際買回股數辦理
註銷股份變更登記。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董事會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
5,656,080股。
二、本公司依法可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三五八、五五四、七一三元,本
次買回股份總數5,656,080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5.35,本次買回股份所
需金額上限為89,931,672元,(@15.9*5,656,080股=89,931,672)占本公司流動資產
百分之7.6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
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6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
容, 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公司買回區間價格之訂
定應 屬合理。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