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大 重大訊息 - 就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本公司副董事長李朝茂 乙事,提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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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0-07-13
主旨:就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本公司副董事長李朝茂 乙事,提出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98年度偵字第14351號、98年 度偵字第14913號、99年度偵字第7682號。 2.事實發生日:99/07/1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詳如第7點說明。 4.處理過程:詳如第7點說明。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詳如第7點說明。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詳如第7點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就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本公司副董事長李朝茂乙事,本公 司深感遺憾。據當事人表示,起訴書所稱土地交易案涉及非常規不利益交易、背信及 財報不實部分,容有誤會,將於正式閱卷後,於台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時就涉及非常 規不利益交易、背信及財報不實等情事澄清說明。因本件訴訟係屬個人行為,不致於 對本公司營運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