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2/06/24
2.重要決議事項:
.四、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一案案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決算表冊,提請 承認案。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第二案案由: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表,提請 承認案。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第三案案由:本公司擬以九十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提請 討論案。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第四案案由:修改公司章程,提請 討論案。
.決議:股東戶號3號曾文俊提議,本案建議恢復原條文之席次,維持董事五人、監
.察人三人。
.另建議修正公司章程第十四條、第廿一條、第廿二條及第三十三條,修正後條文
.如下:
.第 十四 條: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遇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代
.理,董事長及副董事長均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未指定時,由董
.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 廿一 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互選董事長及副董事長各一人,依照法令、章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執行
.本公司一切事務。
.第 廿二 條:本公司經營方針及其他重要事項以董事會決議之,董事會除每屆第
.一次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0三條規定召集外,其餘由董事長召集並任為主席,董
.事長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代理,董事長及副董事長均不能執行職務時,
.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行之。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六十二 年 四 月 八 日
.第十九次修訂於民國 九十二 年 六 月 二十四 日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照建議案無異議通過。
.第五案案由: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提請 討論案。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第六案案由:修訂「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提請 討論案。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第七案案由: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提請 討論案。
.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五、選舉事項
.案由: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董事會提)
.選舉結果:經主席指定股東曾文俊、吳吉敦為監票員,計票員,並由大會工作人
.員擔任計票、統計選票工作,選舉結果由主席當場宣佈,當選董事、監察人名單
.及當選權數如下:
. (一)當選本公司董事(五人)
.戶號 姓 名 當選權數
.6 吳大和 71033200
.1 曾林昭子 62544740
.9090 李朝茂 53483120
.10594 李玉仙 44536155
.9746 李建義 43602320
. (二)當選本公司監察人(三人)
.戶號 姓 名 當選權數
.7202 吳建宏 63062489
.22 曾蘇裴洸 58517739
.11100 陳進德 43499493
.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股東戶號:7891沈兆岳先生詢問有關91年度損益表中投資收入及其他損失之相關
.問題。
.以上股東提出之問題,經吳總經理及財務部門作適當說明處理。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