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鋼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

股票代號:2031 新光鋼
發布時間:2004-12-10
主旨: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調整
1.事實發生日:93/12/1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代號:20312) 轉換價格調整。 3.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93/12/10將此案提交董事會討論並決議將轉換價格 重設為49.1元,且追朔至93/6/8起生效。對於93/6/8至93/12/9期間已請 求轉換之債券持有人,本公司將透過股務代理機構於公告後五個營業日內,將 因本次轉換價格調整之差異所應加發之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直接撥入債券持有人 之集保帳戶。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計算方法 轉換價格除依反稀釋條款調整外,另分別以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期間中每年之無 償配股基準日為基準日(若當年度未辦理無償配股時,則以配息基準日為基準日 ,若亦無配息基準日,則以當年度七月一日為基準日),按前述轉換價格之訂價 模式向下重新訂定轉換價格(向上則不予調整),惟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 (可因公司普通股股份總額發生變動而調整)之80%。 本公司並應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重新訂定後之轉換價格。本項轉換價格重新 訂定之規定,不適用於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求轉換者。 二﹑計算說明︰ 1.以九十三年六月七日為轉換價格重新訂定之基準日,以其前一、三、五個 營業日(均不含基準日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孰低者 乘以108%重新訂定轉換價格,其普通股平均收盤價格分別為新台幣45.5元、 45.6元、48.16元,取前三者最低價格45.5元乘以108%重新訂定轉換價格 為49.1元(計算至新臺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2.轉換價格下限:本次重設後之轉換價格下限不得低於經無償配股增資後調整 轉換價格55.0元之80%,即44元(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綜合以上說明,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調整為 新台幣49.1元,轉換價格之調整追溯自九十三年六月八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