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2/1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新光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無擔保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壹拾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本轉換債票面利率為年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
15.簽證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7.賣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8.買回條件: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依發行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之國內轉換公司債經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
員會核准募集後發行,上述未定之發行條件待確定後,再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