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3/25
2.公司名稱:盛餘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申報衍生性金融商品(預售遠期外匯)交易資訊中,遠期契約
之未沖銷契約公平價值揭露方式,以契約總金額扣除銀行月底評價之未實現損
益的揭露方式有誤,應採資產負債餘額評價觀念,故更正如下:
99年11月更正前金額502,143仟元,更正後金額-6,885仟元。
99年12月更正前金額691,503仟元,更正後金額4,973仟元。
100年1月更正前金額539,832仟元,更正後金額5,400仟元。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