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致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換股基準日

股票代號:2028 威致
發布時間:2003-12-02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換股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92/12/02 2.減資基準日:92/10/2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減資新台幣1,376,892,470元整,銷除股份137,689,247股乙案,業於92年 10月3日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一字第0920140204號函核准在案 ,92年11月4日經授商字第092013039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並於92年11月19日經 台證上字第0920029338號函告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准予核備換股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肆億貳佰陸拾捌萬玖 仟貳佰肆拾柒股,每股面額壹拾元,計新台幣肆拾億貳仟陸佰捌拾玖萬貳仟 肆佰柒拾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壹拾參億柒仟陸佰捌拾玖萬貳仟肆佰柒拾元,銷除已發行股數 壹億參仟柒佰陸拾捌萬玖仟貳佰肆拾柒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 提高每股淨值。 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減少比率為34.193﹪ 。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貳億陸仟伍佰萬股,每股面額 壹拾元,計新台幣貳拾陸億伍仟萬元整。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普通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 比例,每仟股減少341.93股,即每仟股換發658.07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以現金退款,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定為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自九十三年一月 十五日起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 (二)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自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九十三年 一月二十四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 (三)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自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停止在市場 買賣。 (四)新股票上市日期定為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七日,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 ,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本次換發新股簽證,委由交通銀行信託部辦理。 八、新股票印製說明: (一)新股票與舊股票之識別以利交割,新股票彩色及底紋均予更新。 (二)新股票面額種類:分為壹拾萬股、壹仟股及不定額股三種。 (三)新股票規格均依照「公開發行公司統一股票規格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九、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之。 (二)股東尚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身分證 影本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換發 新股票申請書,依前款辦理換發新股票手續。 (三)集保送存之股東,逕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代辦換發。 (四)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五)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五樓 電話:(02)23613033 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92/12/31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3/1/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