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12/02
2.減資基準日:92/10/2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減資新台幣1,376,892,470元整,銷除股份137,689,247股乙案,業於92年
10月3日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一字第0920140204號函核准在案
,92年11月4日經授商字第092013039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並於92年11月19日經
台證上字第0920029338號函告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准予核備換股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肆億貳佰陸拾捌萬玖
仟貳佰肆拾柒股,每股面額壹拾元,計新台幣肆拾億貳仟陸佰捌拾玖萬貳仟
肆佰柒拾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壹拾參億柒仟陸佰捌拾玖萬貳仟肆佰柒拾元,銷除已發行股數
壹億參仟柒佰陸拾捌萬玖仟貳佰肆拾柒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
提高每股淨值。
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減少比率為34.193﹪ 。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貳億陸仟伍佰萬股,每股面額
壹拾元,計新台幣貳拾陸億伍仟萬元整。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普通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
比例,每仟股減少341.93股,即每仟股換發658.07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以現金退款,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定為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自九十三年一月
十五日起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
(二)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自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起至九十三年
一月二十四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
(三)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自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停止在市場
買賣。
(四)新股票上市日期定為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七日,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
,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本次換發新股簽證,委由交通銀行信託部辦理。
八、新股票印製說明:
(一)新股票與舊股票之識別以利交割,新股票彩色及底紋均予更新。
(二)新股票面額種類:分為壹拾萬股、壹仟股及不定額股三種。
(三)新股票規格均依照「公開發行公司統一股票規格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九、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之。
(二)股東尚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身分證
影本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換發
新股票申請書,依前款辦理換發新股票手續。
(三)集保送存之股東,逕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代辦換發。
(四)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五)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五樓
電話:(02)23613033
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92/12/31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3/1/27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