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92/10/03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92/11/04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本公司經92/06/25股東常會及92/08/14股東臨時會同意減少普通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1,376,892,470元,銷除普通股股份137,689,247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2,65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發行股數265,000,000股。
減資後對每股淨值之影響,若以92年9月30日財務報告資料設算如下:
減資前 減資後
每股淨值 5.89 8.95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九十二年減資換發普通股股票,特依「公開發行公司統一股票
規格作業要點」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
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肆億貳佰陸拾捌萬玖仟
貳佰肆拾柒股,每股面額壹拾元,計新台幣肆拾億貳仟陸佰捌拾玖萬貳仟肆佰
柒拾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壹拾參億柒仟陸佰捌拾玖萬貳仟肆佰柒拾元,銷除已發行股數
壹億參仟柒佰陸拾捌萬玖仟貳佰肆拾柒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提高
每股淨值。
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少
比率為34.193﹪ 。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貳億陸仟伍佰萬股,每股面額
壹拾元,計新台幣貳拾陸億伍仟萬元整。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普通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
比例,每仟股減少341.93股,即每仟股換發658.07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以現金退款,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定為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自九十三年一月
十五日起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
(二)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自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至九十三年
一月二十五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
(三)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股票自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停止在市場
買賣。
(四)新股票上市日期定為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七日,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
,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本次換發新股簽證,委由交通銀行信託部辦理。
八、新股票印製說明:
(一)新股票與舊股票之識別以利交割,新股票彩色及底紋均予更新。
(二)新股票面額種類:分為壹拾萬股、壹仟股及不定額股三種。
(三)新股票規格均依照「公開發行公司統一股票規格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九、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之。
(二)股東尚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身分證影
本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換發新股
票申請書,依前款辦理換發新股票手續。
(三)集保送存之股東,逕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代辦換發。
(四)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五)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五樓
電話:(02)23613033
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十一、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報請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
理委員會核定後辦理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