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經濟日報等媒體
2.報導日期:94/02/23
3.報導內容:千興公司遭調查局搜索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一.楊清雲歷年來擔任 貴公司之職務及負責之業務為何?
有無擔任財務經理兼監察人之情事?
楊清雲歷年之職務及負責之業務如下:
85年 營業課 課長
86年 總經理室
87年 管理處 一級專員
88年 管理處 處長
92年~迄今 董事長 特別助理
楊清雲並非如報載所述擔任本公司財務經理及監察人之情事。
二、報載楊清雲為香港兆德國際公司負責人,該公司股東結構為何?
貴公司有無參與投資?又該公司與 貴公司之實質關係為何?
香港兆德國際公司負責人為楊清雲,股東為楊清雲及楊淑喻。
本公司無參與投資。
本公司與香港兆德國際公司為實質關係人係因楊清雲為本公司董事長之特別助理。
三、請說明 貴公司最近三年度對兆德公司之進、銷貨為何?
匯出、匯入之金額?上開金額有無非屬業務往來所產生?有無
如報載所稱提供銀行帳戶予詐騙集團洗錢之用?
本公司對兆德公司之進、銷貨淨額如下:
進貨金額:92年為15,068仟元,91年及93年並無向兆德進貨之情事。
銷貨淨額:91年為2,259,654仟元;92年為3,324,285仟元;93年為2,045,498仟元
匯出、匯入之金額即進銷貨金額,並無非屬業務往來所產生之匯出入款且本公司
無如報載所稱提供銀行帳戶予詐騙集團洗錢之用。
四、報載公司現金有轉入投資帳戶作為期貨、股票以及基金之投資,請說明相關
投資處理程序及投資金額?
本公司將閒置資金轉為基金投資其流程皆依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投資金額:93年底為801,500仟元
五、請說明公司目前對資金匯出、匯入之控管程序?相關負責人員?又前開對
兆德公司之匯出、匯入是否依相關投資程序處理?授權人員為何?
本公司之匯出、匯入款均依內控程序執行,經權責人員簽核由財務單位人員執行
本公司對兆德之匯入款並無直接轉投資基金之情事。亦無報載楊清雲未經授權動
用鉅額公司資金,甚至匯往國外之情事。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與楊清雲取得聯繫,據楊清雲表示,如檢調單位認為有必要
,將提前回國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