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4/2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一)本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度財務報告,業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洪麗蓉、
林億彰會計師查核竣事,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並經本公
司董事會通過及監查人承認在案。(二)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
原因說明如下:1.民國九十一年度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並
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2.自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依中華
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及證期會
(八九)台財證(六)第六九九五0號函之規定,於認列投資損益及編製
財務報表時,將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3.會計師並另
行說明:本公司業已與各債權銀行達成協議展延借款期限,展延後到期日
為民國94年12月31日至民國97年12月31日不等,原記帳利息亦隨同本金依
還款時程償還之。
3.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