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7/1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第一商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新加坡商星展銀行、高雄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
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5年之日止。(甲項)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甲項、中期擔保放款:新台幣3億9仟1佰50萬元,5年期,不得循環動用。
乙項、中期放款:新台幣4億7仟8佰50萬元,3年期,得循環動用。
以上甲乙兩項聯貸簽約金額合計新台幣8億7仟萬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1)、流動比率:不低於100%。
(2)、負債比率:不高於125%。
(3)、利息保障倍數:99年不低於1.5倍,100年起不低於2倍。
(4)、有形淨值:不低於新台幣8億元。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償還既有借款,改善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改善財務結構,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