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燁輝與Trafigura Beheer B.V.
法院名稱:不適用。
處分機構:不適用。
相關文書案號:105-80981-S&105-80982-S
2.事實發生日:99/07/2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因鋅錠交易發生商業糾紛。
4.處理過程:經我方提出權利主張後,雖有初步仲裁,但本案尚未申請裁定承認,
本公司與Trafigura會談協商解決雙方爭議,並取得雙方共識達成和解。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經雙方協商和解金額為賠償Trafigura
美金伍佰伍拾萬元正。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基於商業經營以和為貴之前提,避免法律訴訟曠日廢時,
授權本公司總經理代表燁輝與Trafigura進行會談協商達成和解共識。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