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1/22
2.公司名稱:APPLIED WIRELESS INDENTIFICATIONS GROUP, IN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72.94%
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月11日金管證審
字第0990001686號函指示辦理。
6.因應措施:本公司業已要求子公司APPLIED WIRELESS INDENTIFICATIONS
GROUP, INC.(簡稱AWID)針對技術長YOU-SHENG HUANG美金15萬元(約新台
幣4,566仟元)之借款,訂定改善計劃,AWID預定於99年1月28日召開董事
會討論前述改善計劃,其改善計劃如下:
一、免除技術長YOU-SHENG HUANG向公司借款美金15萬元(約新台幣4,566
仟元)借款之償還債務。
二、技術長YOU-SHENG HUANG須與AWID簽訂合約,自2009年7月1日起算,
在AWID必須至少服務滿五年以上,若在五年期間內因個人意願主動離職,
則須賠償AWID美金15萬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