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6/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聚亨集團企業(泰國)大眾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持股79.47%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54955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991904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99190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91566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公司95年1月20日董事會通過為子公司泰聚亨32億泰銖聯貸案提供背書保證,
保證金額為16億泰銖,泰聚亨擬向聯貸銀行申請還款期限延長至2016年1月31日
,擬請同意延長背書保證至2016年1月31日,目前借款餘額為9.6億泰銖,
提供50%擔保,保證金額為4.8億泰銖,本案為同意申請展延合約到期日
至2016年1月31日,並未增加新的保證金額。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03503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699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聯貸合約到期或提前還款
(2)日期:
聯貸合約到期或提前還款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0411881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582812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02.2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75.6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