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亨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票基準日暨換股作業計畫事宜

股票代號:2022 聚亨
發布時間:2010-07-27
主旨: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票基準日暨換股作業計畫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7/27 2.減資基準日:99/08/2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業經99年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99年6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2964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復經經濟部99年7 月6日商字第099011454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現擬辦理全面換發股票作業,依台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暨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規定,就換發股 票作業相關事宜,擬定本作業計畫。 (1)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已上市普通股552,230,397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以下同)10元,金額總計5,522,303,970元。 (2)本次減資1,934,096,71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93,409,671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依 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比例減少之,減少比率為 35.0233%。 (3)減資後換發股數358,820,726股,每股面額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總計3,588,207,260 元。 (4)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 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649.767股(即每仟股減少350.233股),減 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給付與該股東,不滿1元者直接捨去至元為止, 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5)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登錄。 4.換發股票基準日: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99年8月18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99年8月19日起至99年9月6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99年8月22日(現場過戶至8/20下午4:30;郵寄至8/22郵戳)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9年8月23日起至99年9月6日止 (5)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99年8月27日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暫訂99年9月7日 (7)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完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暫訂99年9月7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換發手續及地點: (1)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全面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 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 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於 99年8月18日(含)前將現股股票送存入貴股東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即可;未 能在99年8月18日(含)前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者,請持股票、原留印鑑 章俟新股換發日(99年9月7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辦理。 (3)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換發日(99年9月7日)後,持 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 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4)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3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 (二)其它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三)本計畫書由本公司洽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