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5/26
2.公司名稱:聚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NA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業經98年5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實收資本總額
新台幣1,934,096,710元,全數用以彌補虧損並銷除已發行股份193,409,671股,
本次減資比率為35.0233%。
二、本減資案俟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換股基準日,由原股東按減資
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減少350.233股,即每仟股
換發649.767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按面額改發現金,
至元為止,元以下全部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三、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588,207,26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發行股數358,820,726 股。
四、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若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時,
授權董事會處理之。
五、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公告減資事宜。凡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項減資之
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即日起至99年6月26日)以書面向本公司
提出異議,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