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楊梅市青年路三號(中華汽車人才培訓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九十九年度營業狀況。
(二)、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報告書。
(三)、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四)、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本公司九十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序』案。
(二)、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其他議案。
五、臨時動議。
六、散 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自100/04/26起至100/06/24止,美亞二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
二、本公司一00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權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
號在內),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
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0年4月18日至100年4月
2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0年4月27日下午五時
前(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
函件寄送)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申請手續。
(三)、受理提案地點: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四)、受理處所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3段二之1號12樓,電話:(02)2509-1199。
(五)、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
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