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座落台北市內湖區安康段1地號共計1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99/5/5~99/5/5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3,022.70平方公尺,折合914.367坪。
交易總額:新台幣(以下同)$393,000,000元,土地每坪單價約為429,80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屬自然人,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關係人之取得日期、價格:960105、$259,656,969元。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關係人之處分日期、價格:970926、$269,449,215元。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德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107,976,000。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付款條件:
第一期款:為買賣價金百分之二十,計新台幣柒仟捌佰陸拾萬元整。
第二期款:為買賣價金百分之三十,計新台幣壹億壹仟柒佰玖拾萬元整。
第三期款:即尾款為買賣價金百分之五十,計新台幣壹億玖仟陸佰伍拾萬元整。
契約限制條款: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本公司董事會參考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出具之估價報告作為價格決定因素之參考依據。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320,029,500元整。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張義權。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張義權:(94)北市估字第00005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天廈廣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經紀費用:$11,790,000。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實現利益。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