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3/12
2.契約相對人:元富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藍永良先生。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3/03/1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買受元富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SINO REGAL ASSETS LTD. 所持有之全部七百五十萬股之股份及
附屬於該等股份之一切權利或衍生權利,以間接持有上海金合利鋁輪轂
製造有限公司出資額七百五十萬美元, 相當於該公司總投資額百分之六十。
購買受讓股份之每股價金以每股一元美元計價,合計買賣受讓股份之總價金
為七百五十萬美元(含稅)。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1)交割時本公司取得SRA及金合利公司之經營權,
並應給付買賣價金頭款新台幣九千萬元予賣方。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已核准
受讓股份之買賣等雙方約定事項完成時,本公司應以美金方式匯付買賣價金餘款。
(2) 自契約履行完成屆滿五年之期間內,賣方不得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自行或
透過他人從事與金合利公司競爭或類似之業務。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投資收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多角化經營非鐵金屬事業,擴大汽車週邊產業投資規模
及效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