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假處分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受假處分之當事人:董事陳仙龍、陳進益
法院名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民事執行處南院慶九十三執全新字第一九一五號
2.事實發生日:93/10/18
3.發生原委:本公司於民國93年10月18日下午3時30分許,接獲台南地方法院民事
執行處執行命令,停止本公司董事陳仙龍、陳進益之董事職權。
4.法院裁定內容:抗告人致和證券(股)公司、日陞證券(股)公司、嘉績百貨企業有
限公司、美優實業(股)公司等,共同以新台幣一億一仟萬元或同
面額之國泰世華銀行可轉讓定存單、或同面額之嘉益工業(股)公
司股票,為相對人供擔保後,相對人陳仙龍、陳進益均不得以嘉
益工業(股)公司董事名義,行使董事職權。
5.其他應敘明事項:在上開執行命令送達前,本公司已於93年10月18日上午9時召
開董事會,會後於上午11時由董事長陳進益指定董事黃禮輝
代理董事長職務,並於昨日(10/18)公告,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