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興 重大訊息 - 簽訂煉一改造電爐等設備採購合約

股票代號:2015 豐興
發布時間:2004-10-14
主旨:簽訂煉一改造電爐等設備採購合約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煉一工程電爐、副料、集塵設備 2.事實發生日:93/10/14~93/10/14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電爐、副料、集塵設備各一式,約新台幣55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供應商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T/T訂金10%,L/C9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經招標後比價再議價,參考依據為議價結果,決策單位為董事長 10.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 12.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3.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4.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5.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6.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煉一改造 1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18.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