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1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
a.擬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356,050,241元,每股配發0.6元
b.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5,906,025元
c.擬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7,953,012元
(2)股票股利:
擬配發股票股利新台幣415,391,950元,每股配發0.7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通過99年度盈餘擬配發員工紅利15,906,025元(全為現金紅利)
,及董監酬勞7,953,012元(全為現金紅利),與99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
14,682,484元及董監酬勞7,341,242元之差異分別為1,223,541元及611,770元,
主要係因會計估計差異所致,待股東會通過後再行調整為100年度之損益。
(2)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