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30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擬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326,379,388元,每股配發0.55元
(2)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6,729,472元
(3)擬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3,364,736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通過98年度盈餘擬配發員工
紅利6,729,472元(全為現金紅利),及董監酬勞3,364,736元(全
為現金紅利),與98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8,000,000元及
董監酬勞4,000,000元之差異分別為1,270,528元及635,264元,主
要係因會計估計差異所致,待股東會通過後再行調整為99年度
之損益。
(2)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