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甘有財及林志隆會計師查核報告
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
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等查核
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等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
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財務報表
係由本所林克武會計師及邱繼盛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於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八日出具長期
股權投資採權益法評價有關投資損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列之保留
式查核報告。
本會計師等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
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
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與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
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等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之(八)所述,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按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
資,除春翔欣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一日至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財務報
表及春原營造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財務報表係依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外,餘係按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
表認列投資損益,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上述按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
報表認列投資損益之被投資公司其長期股權投資餘額為1,325,854仟元;民國九十三年
上半年度認列之投資收益為163,842仟元。
依本會計師等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若被投資公司財務報
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其投資損益或有可能調整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頒「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之規定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
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各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
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等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等之
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係依照第四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春源鋼鐵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各科目之明細內容。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