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6/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停止過戶日,現金股利發放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二年度以盈餘分配現金股利,內容如下:
(1)除息交易日:93年7月7日。
(2)股票最後過戶日:93年7月8日。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7月9日至93年7月13日。
(4)除息基準日:93年7月13日。
(5)現金股利發放日:93年8月12日起以支票或匯款方式發放。
(6)每股發放現金股利0.49元,計新台幣176,214,8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