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3/18
2.發生緣由:一、依據:公司法第三百十九條、第二百八十一條及第
七十三條第二項。
二、公告事項:
1 、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業經
兩公司分別於九十三年三月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及下午二時召開
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合併後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
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
2.依本公司九十三年股東常會決議,為消除因合併換股計算所產生
之累積虧損,擬於合併基準日併同辦理減少資本,減資比率為111/161
3 、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本件合併及減資案如有異議,應自九十三年
三月十八日起至九十三年四月十七日止之期限內,以書面向本公司
提出。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