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1/10/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一、本公司九十一年度前三季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
事務所劉義吉、吳秋華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予以
核閱竣事,除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對於採同期間認列投資損益之長期股權投資
1,401,312千元及九十一年前三季之投資利益淨額 6,651千元,係依據同期被投資公司
自行編製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季報表,以權益法評價計列,另「轉投資公司相關資訊
」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外,並未發現有違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二、前項財務報告備置於本公司供股東閱覽或抄錄。
三、茲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告。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