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 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條件

股票代號:2002 中鋼
發布時間:2011-07-27
主旨: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 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條件
1.事實發生日:100/07/26 2.公司名稱: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發行公司: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2)發行種類:海外存託憑證(GDR) (3)發行日期:100/8/1 (4)發行總金額:743,526,000 美元(惟如有下列第7項情事,即員工放棄認購普通股或認 購不足部分併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發行總金額將相應增加) (5)發行單位總數:37,800,000單位海外存託憑證表彰756,000,000股普通股(惟如有下列 第7項情事,即員工放棄認購普通股或認購不足部分併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 證券,發行單位總數將相應增加) (6)每單位海外存託憑證表彰股數: 1單位海外存託憑證= 20股普通股 (7)海外存託憑證單位發行價格:每單位19.67美元 (8)每股價格:折合新台幣28.3179元(以匯率美金:新台幣=1:28.793轉換) (9)上市地點: 盧森堡 (10)存託銀行:美商花旗銀行 (11)資金用途:募集之資金將用於海外購料 (12)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本次籌資用於海外購料可節省借款利息支出及降低匯率變動風險 (13)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雖造成股本膨脹、些微稀釋每股盈餘, 然為因應本公司未來營運所需,本次募集資金支應海外購料實屬必要。在財務結構上, 本公司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可提高自有資金、降低負債比例,並強化財務結 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海外存託憑證所表彰之有價證券來源係以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之普 通股作為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其中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 行新股總數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業經本公司100年6月15日股東常會決 議,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之規定,全數提撥對外公開發行,以充作參與發行海外存 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原保留發行股數10%予本公司員工認購部分,如有員工放棄認購 或認購不足部分,將併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並由國外主辦承銷商摩 根大通與瑞士信貸共同足額認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