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8/0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榮成紙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L&C CO.,(BVI)LTD. 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20591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5569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5569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業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81785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61102
5.計息方式:
資貸利率:3個月Libor+1.3%。
6.還款之:
(1)條件:
1.USD300萬元還款之條件為到期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2.USD300萬元還款之條件為到期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3.USD1000萬元還款之條件為到期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4.USD359萬元還款之條件為到期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5.USD750萬元還款之條件為到期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6.USD600萬元還款之條件未定。
(2)日期:
1.USD300萬元:民國101年7月13日。
2.USD300萬元:民國101年7月18日。
3.USD1000萬元:民國101年6月29日。
4.USD359萬元:民國101年7月28日。
5.USD750萬元:民國101年8月8日。
6.USD600萬元還款日期未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5569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5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除USD359萬元為L&C之自有資金外,其餘皆為榮成紙業
股份有限公司透過重要子公司L&C CO.,(BVI)LTD.貸與榮成紙業(中國)控股
有限公司再間接貸與無錫榮成紙業有限公司及浙江榮成紙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