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2/25
2.公司名稱:永豐餘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辦理,公
告本公司經金管會證期局核准對於具重大影響力而依權益法評價
之長期股權投資,其損益認列時點由每半年認列改為按季認列之
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為零。因本項會計原則變動除影響民國
100年第一及第三季之投資損益外,對於本公司民國100年度及半
年度之稅後淨損益並無影響,而民國99年度亦皆已認列全年度之
投資損益,故本項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為零。
6.因應措施:本公司自100年1月1日起採用新會計原則。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