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1/22
2.減資基準日:91/12/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普通股股票計壹億玖仟壹佰捌拾萬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總金額計新台幣壹拾玖億壹仟捌佰萬元整。
二、本次減資新台幣肆億零捌佰萬元,銷除已發行股份肆仟零捌拾萬股,用以彌補累積
虧損,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比例減少
之,減少比率為21.27%。
三、減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壹拾伍億壹仟萬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發行股
份總數為壹億伍仟壹佰萬股。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
持股比例每仟股換發787.3股(即每仟股減少212.7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減
資後之股權面額以現金支付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以現金認購之
。
五、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將收回舊有已發行之股票,新發行之股票將委
託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104)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二二五號四樓,電話:(0二)二七一七五五六六。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之日期: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
(二)舊股票停止過戶之起迄日期: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至九十二年三月十二日。
(三)新股票換發基準日:九十二年三月三日。
(四)開始換發新股票日期: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
(五)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及舊股票停止上市買賣日期:九十二年三月十三日。
八、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手續及應備文件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印製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
發無實體新股。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
股東應持舊股票、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通知書、原留印鑑、證券存摺帳號,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換發。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
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
印本、證券存摺帳號、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換發。
(四)已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換發。
4.換發股票基準日:92/03/03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均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2/03/13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