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12/22
2.契約相對人: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業務往來之公司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3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經雙方合議得提前終止或
延長之。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取得榮成紙業二林廠與斗六廠生產之工業用紙每年
至少80,000噸之委託代理銷售。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接續92年與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銷售合約,維持通
路優勢,發揮營運綜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