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喬 重大訊息 - 公告修訂本公司「第三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六條

股票代號:1815 富喬
發布時間:2011-04-29
主旨:公告修訂本公司「第三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第六條
1.事實發生日:100/04/29 2.公司名稱:富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第四屆第二十七次董事會通過修訂本公司第三次買 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原辦法訂立於97年07月21日。 6.因應措施:修訂「富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買回股份轉讓 員工辦法」第六條部分條文,修訂內容對照如下: 修訂前: 第六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 。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 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修訂後: 第六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轉讓基準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 之八折為轉讓價格,若轉讓基準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八折 價格低於原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則以原實際買回之平均 價格為轉讓價格(均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實際買回 股份之平均價格得按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