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喬 重大訊息 -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長張平沼99年5月28日經台北地方法院 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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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0-05-29
主旨: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長張平沼99年5月28日經台北地方法院 一審宣判。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張平沼, 台北地方法院檢查署98年度金重訴字第28號。 2.事實發生日:99/05/29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負責人張平沼因金鼎證券結構債涉 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規定,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處有期徒刑七 年六個月。 4.處理過程:經本公司負責人張平沼與律師研商後,將依法提起上訴。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公司財務業務均一切正常營 運,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不發生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