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成 重大訊息 - 和成欣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

股票代號:1810 和成
發布時間:2004-06-28
主旨:和成欣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
1.股東會日期:93/06/28 2.重要決議事項: 案 由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之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股東權益變動表,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黃素貞及江忠儀會計師查核竣事, 並經監察人查核完峻,認為尚無不符,提請承認。(董事會提) (請參照九十二年度年報及本手冊附錄一至四)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案 由二: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 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完竣,稅後淨利為新台幣 29,792,302元扣除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2,979,230元及長期投資利益 轉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44,934,300元後,當年度已無盈餘可供分配, 故擬不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 二、因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無盈餘可供分配,故擬不提列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 盈餘分配案詳見附錄五。 三、提請承認。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案 由三: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正案,提請討論。(董事會提) 說明:一、為因應公司未來發展之需要,擬增加營業項目。 二、為吸引及留任公司發展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 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擬公司於額定資本中保留參仟萬股 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使用。 三、為提昇公司與股東之權益,公司擬為董事及監察人於其任期內就其 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四、當年度長期投資依權益法計算損益,如產生投資虧損,應優先由特 別盈餘公積彌補之。請參照附錄六 五、提請討論公決。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選 舉 事 項 說 明:一、依公司章程第十五條規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任期均為三年, 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及法人股東代表中選任,連選得連任。 二、邱俊傑監察人為專注海外事業之拓展,無暇善任監察事務,於92年 07月22日請辭,為符合公司法第二一六條及本公司章程第十五條之 規定補選監察人一人。 三、本次補選監察人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股東常會中選任, 至九十五年股東常會召集時,任期屆滿,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 ,應於九十五年東常會中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四、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請參照附錄七。 當選名單: 和成欣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股東常會監察人補選當選名單 身份別 戶 號 姓 名 當選權數 監察人 17668 新捷旭企業(股)公司 250,935,323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