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1/06/26
2.重要決議事項:
案 由一:本公司九十年度之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股東權益變動表,業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林賢郎及黃素貞會計
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報告書,提請承認。(董事會提)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案 由二:本公司九十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九十年度財務報表業經會計師查核完竣,稅後純損
為新台幣102,155,185元。
二、因受國內政經情勢影響及建築業景氣持續低迷,本公司九
十年度無盈餘可供分配,故擬不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
三、因本公司九十年度無盈餘可供分配,故擬不提列法定盈餘
公積、董監酬勞、員工紅利,盈餘分配案詳見附錄五。
四、提請承認。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案 由三: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正案,提請討論。(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為配合實際需要及因應公司法修正施行,擬修改公
司章程。
二、檢奉本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詳見附錄六。
三、提請討論公決。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案 由四: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提請討論公決。(董事會提)
說明:一、為配合公司法修正施行,提案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詳見附錄七。
三、提請討論公決。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案 由五: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提請討論。(董事會提)
說明:一、為配合公司法修正施行,提案修正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
辦法。
二、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詳見附錄八。
三、提請討論公決。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案 由六:八十九年度(含)以前累積固定資產處分利益轉列保留盈餘案,提請討
論公決。(董事會提)
說明:一、由於公司法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修正公佈,刪除第二百三
十八條有關資本公積之規定,回歸商業會計法及適用相關
規定,經濟部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召集產、官、學代表
會議,針對〝處分資產之溢價收入〞會計處理,獲致下列
決議:九十年度發生者,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三十四條
第三項規定,依其性質列為營業外收入或非常損益。八十
九年度以前累積者,依企業自治原則,由公司自行決定要
保持為資本公積或轉列為保留盈餘,惟應經最近一次股東
會或全體股東同意,且所有數額應採同一方式且一次處理。
二、上述會議已獲決議,並刊載於證期會九十一年三月十二日
新聞稿,要求公開發行公司依照,遵照辦理。
三、截至八十九年度止,本公司處分資產溢價轉列資本公積金
額為四八、一三一、七0九元
四、提請討論公決。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3.其他應敘明事項:選 舉 事 項
說 明:一、依公司章程第十五條規定:本公司董事、監察人,任期均為三年,
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及法人股東代表中選任,連選得連任。
二、依公司法第二一六條及修正後公司章程第十五條規定,增選監察人
一人。
三、本次增選監察人係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股東常會中選任,
至九十二年股東常會召集時,任期屆滿,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
定,應於九十二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四、董事、監察人選舉辦法,請參照議事手冊附錄十。
選舉結果
職稱:監察人
戶號:12329
股東戶名:邱立堅
當選權數:252,78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