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股東現金股利:計新台幣33,945,705元,每股配發0.2元(發放至元止),
本次現金股利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
相關事宜分派之。
(二)股東股票股利:擬自九十八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
50,918,56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091,85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正。
股東紅利轉增資依配股基準日,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
其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得由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
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該畸零股擬提請股東常會
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三)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6,901,387元,董事監察人酬勞4,230,32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案經股常會決議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股東常會授
權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
2.本次增資計劃及相關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全權處理。
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