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2/2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經濟部
(2)與公司之關係:
無
(3)背書保證之額度(仟元):417936
(4)原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0760
(6)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依據本公司與經濟部產技處所簽訂之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專案契約書,
暨經濟部九十三年十月十一日經科字第09303412390號函說明第五項,
提供全程計畫補助經費金額加計百分之二十之本票乙份,以茲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本案預計自93年12月1日起至95年5月31日止,依據合約第十五條經濟部應於
本約依法律規定或依第十三,十四條約定終止或解除後三十日內返還結清款項.
(2)日期:
民國95年5月31日止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金額占公司與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
總額之比率:
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長期投資金額、背書保證金額及資金貸放金額合計數占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3.59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