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軍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買回股份,依法訂定減資基準日。

股票代號:1806 冠軍
發布時間:2011-04-29
主旨:公告本公司買回股份,依法訂定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9 2.減資緣由: (1)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 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者,應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 (2)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0年1月20日決議買回公司股份,截至買回期限日為 止共計買回公司股份5,000,000股,擬依上述規定辦理註銷股份。 3.減資金額:50,000,000元。 4.消除股份:5,000,000股。 5.減資比率:不適用。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226,726,46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