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9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25,000,000元。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以民國一00年股東常會前一天
(即6月27日)的收盤價來折算發放股數。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不適用。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25,000,000元。
由於「員工紅利費用化」已經於民國九十七年開始實施,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稅後純
益新台幣1,415,502,882元,已經預先扣除即將在今年中要發給員工的紅利50,958,104
元。今年員工紅利中現金紅利為25,958,104元及股票紅利25,000,000元;股票紅利總
市值為新台幣25,000,000元,將以民國一00年股東常會前一天(即6月27日)的收盤
價來折算發放股數。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