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1/20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569,178,17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1/21~100/03/1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7.00~3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32,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一次買回期間971027至971104,實際買回股數332,000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為維護本公司股東權益及員工未來認股意願,本公司視股價變化買回,故未全數執行完
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四: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
公司買回股份辦法之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提請 核議。
說 明: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執行一百年度第一次買回庫藏股相關事項
如下:
1.買回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並辦理註銷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569,178,179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0/01/21~100/03/18。
5.預定買回之數量:預定買回5,000,000股。
6.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7元至新台幣35元,若股價低於此區間價格之下限,公
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本次預計買回本公司股份佔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之1.18%,且預計買回股份之金額上限佔
本公司九十九年九月三十日止流動資產之7.66%,不影響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資本之維持。
9.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股數332,000股、金額2,127,866元。
10.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詳如附件三
11.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2.本次買回庫藏股之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詳如附件四。
13.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應檢附「董事會已
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聲明書如附件五。
14.有關買回公司股份之董事會決議及執行情形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決 議: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一百年一月二十日一百年第一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
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5,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1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7.66%,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五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林榮德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證券承銷商認為冠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
具合法性,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
及股東權益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