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軍 重大訊息 - 說明本公司遭台北地方法院就[顧懷德偽造本公司本票金額 新台幣貳億元]乙案,對本公司之起訴判決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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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4-12-30
主旨:說明本公司遭台北地方法院就[顧懷德偽造本公司本票金額 新台幣貳億元]乙案,對本公司之起訴判決駁回。
1.事實發生日:93/12/30 2.發生緣由:[顧懷德偽造本公司本票金額新台幣貳億元]乙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顧懷德曾持偽造之本票金額貳億元,向本公司行使權利,經本公司主張無效後, 全案進入司法訴訟程序,日前接獲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以票據為無因證券駁回本公司 之起訴。 二、顧懷德所持之本票,據林振義先生宣稱,其上之印章與由本公司交由其保管之證 券交割專用章類似,該印章業已遺失並向警方報備在案,顧懷德所持本票係惡意取得 ,不能享有票據權利。 三、本案雖經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駁回,但因本公司確與顧懷德無任何業務交易往來且 無對價關係,進一步之權利已委請律師進行司法程序,確保本公司權益。 四、為使投資者及社會大眾知悉並放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