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7/05
2.減資基準日:99/06/18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99年減資換發股票,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
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94,875,000股(含上市普
通股53,125,000股及私募普通股41,7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
新台幣948,750,00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448,75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4,875,000股(含上市普通股
25,127,667股及私募普通股19,747,333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用以彌
補虧損提高淨值,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
持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47.299%。
四、減資後換發股數及總金額:減資後總股數為50,000,000股(含私募22,002,667股)
,每股新台幣10元,減資後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票及換發新股票,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
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472.99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
日前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以現金支付予該股東(計算至元
為止),並授權董事長以收盤價洽特定人認購。
六、減資股票換發日程:
(1)停止股票交易期間:自民國99年8月2日起至99年8月17日止。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9年8月3日。
(3)停止股票過戶期間:自民國99年8月4日起至99年8月17日止。
(4)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99年8月8日。
(5)新股票預計上市日期:民國99年8月18日。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由於本公司減資換票後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屆時將不再發
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盡快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
帳戶,以利辦理換發股票。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之申請書及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
新股票。
(2)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本公司寄送之換發通知書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換發後,採集保劃撥或無實體登錄臺灣集
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
證正反面影印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
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後再予以換發,採集保劃撥或無實體登錄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
(4)已送存集保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
續。
(5)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八、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
理。
九、本計畫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報請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備後辦理
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99/08/08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9/08/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