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6/17
2.減資基準日:99/06/18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後公告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
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經99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44,875,000股
(含私募普通股19,747,33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
448,75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6月15日金管
證發字第0990029642號函核准在案。
(2)本公司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48,750,000元,已發行股份為
94,875,00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
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3)本公司訂定99年6月18日為減資基準日,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
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472.99股,減資後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最後
交易日之收盤價以現金支付予該股東(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
長以收盤價洽特定人認購。
(4)減資事項經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股票內
容變更及換股計劃,待收到證券交易所核備換股計劃函後,有關減
資換股基準日、新股上市日、停止過戶日等減資作業事宜將另行公告。